岗位职责:
1.对宠物进行医学检查、书写病历、记录病案;
2.对宠物实施化验、影像、穿刺技术以及其他诊断程序,并对化验和检查报告及结果进行分析,作出诊断,确定并实施宠物医疗方案;
3.利用必要的医疗设备、器械、药物、输氧、补充营养物质、输血、替代治疗等手段治疗宠物疾病;
4.兽医对宠物疑难病例进行会诊或转诊;
5.观察宠物术后病情变化,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;
6.隔离感染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宠物,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疫情;
7.开展宠物疾病诊疗技术的研究;
任职要求:
1、热爱动物,热爱动物医疗事业;
2、动物医学或畜牧兽医毕业,具有全国职业兽医师资格证书;
3、3年以上独立诊疗经验,能独立处理宠物常见病的诊断、治疗;
4、工作积极主动,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,工作责任心强;
李女士
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有限公司-华西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