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“宠物代养”出现团购 春节宠物寄养新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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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01-28 14:57:00
“你还在纠结过年回家,爱犬没人照顾吗?想回家过个年怎么就那么难呢?……史上最便宜的寄养团购火热预订中。”春节临近,福州市不少宠物商店、宠物医院纷纷推出宠物代养的业务,而福州不少网站更是推出了“宠物代养”团购。 宠物人才网上的福州宠物店大都也从事寄养业务,有需要寄养的朋友可以喝他们联系!

 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,目前福州多数的宠物代养机构,要求宠物主人签订“宠物变瘦或者死了,宠物医院不负责”的协议,对此,律师表示,目前我国没有动物寄养的相关管理办法,因此确定寄养后,要详尽签订宠物寄养协议。

  春节临近 代养生意火爆

  养了一只斗牛犬的张先生,每到节假日又喜又愁:喜的是可以借假期出门旅游,忧的是家里的宠物没人照顾。为了照看宠物,他国庆长假也没有去旅游,春节打算回老家的他决定将宠物送到宠物医院寄养,寄养费是“自备狗粮,一天收费50元”。“找了几家宠物医院,对方都要求签订一份‘宠物变瘦或者死了,宠物医院不负责’的协议。”张先生说,这让他有点不放心。

  昨日,记者走访福州二环路、鼓东路多家宠物医院以及宠物用品店,福州不少宠物医院以及宠物店可以代养宠物,包括猫、狗、乌龟、兔子,甚至还有蜥蜴等另类宠物,收费按照宠物不同,稍微大型的犬,自备狗粮收费大约为50元/天。福州二环路一家宠物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,从去年12月底,他们就开始接受春节宠物寄养的预约服务。根据往年的经验,春节长假前3天到农历大年初六是宠物寄养的高峰时段,目前该医院的100多间狗舍快预订满了。

  记者还注意到,今年福州不少本土网站推出了宠物寄养的团购,自备狗粮一天收费30元,寄养时间普遍为1月29日—2月21日。不过,对方普遍会要求宠物主人签订一份“宠物变瘦或者死亡,宠物医院不负责”的协议。

 律师提醒

  要详尽签订寄养协议

  “由于目前没有出台动物寄养的相关管理办法,一旦出现宠物死亡、丢失、被盗等意外情况,宠物主人可能面临维权难。”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称,在确定寄养后,双方应签订详尽的书面合同,明确相关事宜并约定权利义务。合同中除了应明确宠物的种类、外貌等自然特征外,还应明确寄养时宠物的健康状况,同时对寄养的时间、宠物喂养的次数、寄养的费用甚至对一旦发生宠物生病、受伤、死亡、丢失等情况也应进行约定。如果发生了因违反合同约定给宠物造成损害的,代养机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  (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实习生 张颖珍)